消費後給負評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381 次瀏覽
因具體陳述消費過程感受不好的地方,有些可以舉證,有些純粹個人感受,完全無辱罵字眼。對方公司一開始有來關心,但隨後也發表了一些攻擊我的言論,然後直接將訴狀公布網路上控告我妨礙名譽。
1.因為有指名道姓所以對方一定會贏我就會輸嗎?
2.個人感受如何舉證?難道花錢受罪還不能批評?我想要提醒之後去消費的人要小心注意不可以嗎?
44bf89b6用戶 發表於 2020/04/09 20:11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09 21:41
    回覆諮詢(1987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是否涉犯刑事誹謗罪,仍須視內容而定,如涉及公共利益則不一定構成妨害名譽,建議提供相關對話紀錄與律師諮詢,商討後續答辯策略。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10 13:17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要看您評論是否合理,檢察官或法官會從用字遣詞等各方面來看,不是您有指名道姓就一定會輸。
    
    2.對方提起妨礙名譽告訴,是對方要就您有妨礙其名譽的行為來舉證。反而是您可將對方攻擊您的言論截圖下來,由律師研判對方有無成立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罪的可能性,以作為後續和解的籌碼或執意提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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