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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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未婚生子,但小孩已經有辦理生父認領,而改成他的姓氏,現在我們已分手,也沒結婚,
1.那我是否可以改成我的姓氏?
2.需要生父的同意嗎?
cbcb58ac用戶 發表於 2019/07/28 12:04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7/28 12:25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民法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因此您可與生父協議變更,或等孩子成年後自行變更姓氏,以上變更皆以一次為限。如無法協議,則可視有無法定事由向法院聲請變更。
    
    
                         
  • 楊孝文律師
    楊孝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29 11:53
    回覆諮詢(119)、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3)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
    
    您好:我未婚生子,但小孩已經有辦理生父認領,而改成他的姓氏,現在我們已分手,也沒結婚,
    1.那我是否可以改成我的姓氏?
    
    由於已經由生父辦理認領
    此時目前如果要變更姓氏
    可參考姓名條例第8條規定: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
    一、被認領、撤銷認領。
    二、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三、臺灣原住民或其他少數民族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
    四、音譯過長。
    五、其他依法改姓。
    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另外民法1059條屬於上開依法改姓的情形
    因此本件目前需要經由父母雙方以書面約定
    方才得以變更姓氏
    
    2.需要生父的同意嗎?
    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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