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相關詢問
其他 其他 1225 次瀏覽事情經過: 這陣子遇到有人來煩,便與朋友在個人聊天室私訊抱怨提到此事,之後在個人Instagram(公開的)限時動態PO出個人與朋友對話內容以及文章,對話內容講到一些影射性文字,而文章提到這整件事情的原由以及個人陳述觀點/推斷,但是文章及限時動態皆沒有指名道姓,沒有提供任何相關證明他人的資訊,只有透漏學歷,且影射性文字是朋友口中說出,本人只是PO上限時,內容也完全沒提到任何相關姓名,只有稱呼你我他等詞, 請問: 1.這會涉及到妨害名譽或公然侮辱等罪刑嗎? 2.對方時不時來私訊要求撤銷限時動態或文章,且一直用會惹人生氣之態度或詞彙來私訊,影響到個人的生活,有相關刑責可以提告嗎? 像是強制或騷擾等 3.另外法律所說的第三人,如果有被對方或我方主觀認知影響到(即原本他不知道內容所提人物,但受到我方或對方告知說明之後便知道內文所提人物)會算是第三人嗎?還是只要是本人和對方以外的人皆可叫做第三人? 謝謝,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