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借貸牽扯進違反護照條例
刑事犯罪 其他 2029 次瀏覽事實經過: 請問我在去年十月上網借貸並且寄了護照和匯了保證金給對方,但是我什麼都沒拿到,我後來有去報案,現在卻收到檢察機關的傳票並且是以被告的身份遭傳喚,牽扯的條例是護照條例,請問我是受害人為什麼會變成被告⋯⋯還被傳喚要開偵查庭 我有當初遭騙的對話記錄 問題:請問提供對話記錄,是否能代表我不是有意要違反條例呢?是否能不被起訴
事實經過: 請問我在去年十月上網借貸並且寄了護照和匯了保證金給對方,但是我什麼都沒拿到,我後來有去報案,現在卻收到檢察機關的傳票並且是以被告的身份遭傳喚,牽扯的條例是護照條例,請問我是受害人為什麼會變成被告⋯⋯還被傳喚要開偵查庭 我有當初遭騙的對話記錄 問題:請問提供對話記錄,是否能代表我不是有意要違反條例呢?是否能不被起訴
您好 建議盡快攜帶對話紀錄截圖與律師安排面談,商討後續答辯策略,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如須協助,可與我聯絡。
您好 依您所述,您可能違反護照條例第29條規定,因您是為了借貸所以寄出護照,以檢方立場可能覺得你是進行賣護照換錢的動作,所以將你列為被告 以上所述供您參考,建議您不要急著提供對話紀錄給檢方,應先與律師討論後再行決定,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利益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建議您攜帶與對方聯繫之相關證據,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委託本人處理,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買賣護照。 二、以護照抵充債務或債權。 三、偽造或變造護照。 四、行使前款偽造或變造護照。 你好,後續你可能會被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護照條例等等罪名遭地檢署起訴,有無答辯空間你可持相關事證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以您立場來說您覺得您是受害人,但以檢方來看,客觀上您的確是寄護照給對方,而且對方對象肯定不只你一個,因此客觀事實看起來,對方就是跟很多人買護照,您是其中一位,為保障您權益,建議您委請律師替您答辯,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您好,您的感受我瞭解,但案件已經發生,建議儘速約詢專業律師協助處理方為上策。
您好 一般借款並不需要護照,故您的主張檢方不一定採信。因開庭在即,建議您應提供完整對話紀錄、匯款證明等盡快與律師討論答辯策略,委請律師陪同開庭並辯護,以避免獨自應訊遭起訴的風險。
依所述,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為您爭取有利答辯,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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