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被父親仲信機車貸款,目前快35歲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309 次瀏覽
父親在我17歲時財務發生問題
房子賣了,我們也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
20歲時叫我簽名機車貸款
然後把機車賣掉轉現金這件事我也不知情
其中幾年當中仲信有電話告知欠款未繳
父親告訴我不用理他,不會影響我信用
但是今年我34歲(8月滿35歲),
這時候又打電話來說我不處理會申請強制扣薪
我在想為什麼那麼多年仲信不申請強制扣薪?他們沒辦法?
這樣會影響我信用嗎?
滿15年是否會過追溯期不用還?
是否可以推給到處害我的父親?(給我辦電信人頭戶然後被人轉賣手機,然後賣我銀行的帳戶給詐騙集團)等等
b597460c用戶 發表於 2020/04/13 13:0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17 12:05
    回覆諮詢(19558)、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如已超過民法15年的請求時效,您可主張時效抗辯,拒絕付款
    如對方聲請強制扣薪,請您於收到通知後向法院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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