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定"金後,雙方未達成共識怎麼辦

不動產.土地 租賃 64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是承租店面,先前都有先跟房仲說好第一個月及押金使用匯款支付,待公司支票申請下來後轉換為支票支付,達成協議後我才付定金....付定金後,房仲說必須附上一張租金總額的支票,若沒有可以押款20萬元,屋主收到支票後會退回...我當下覺得不合理,先前完全沒提到需要總額支票,也知道我目前沒有辦法用支票支付,那不是就是要我押款20萬元?  跟當初付定金前說好的不一樣....

問題:請問在這種付了"定"金後,雙方未達成共識怎麼辦?
ba500f04用戶 發表於 2020/04/14 03:34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4/14 09:47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若無法達成共識,可就契約目的自始不能等等理由,主張解約,對方不同意只能訴訟救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