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 (香港女生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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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的香港前女友懷孕了 我是台灣人 我才19歲 是個大學生 沒有能力負擔那些 所以我選擇叫他流掉 但是女方不願意 想要生下來 


問題:這樣子該怎麼處理呢? 雙方的意見不一樣的話 這樣她告得成嗎?
78631a4b用戶 發表於 2020/04/16 00:31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4/16 17:35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您的前女友堅持生下小孩,您依法仍負有撫養小孩的義務,因此您還是要負責。
    
    
                         
  • 78631a4b用戶
    發表於 2020/04/17 14:56
    不好意思 那如果他真的生下來 我該負責什麼呢 因為我才19歲 沒什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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