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扶養費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885 次瀏覽
多年前因前妻外遇而離婚,雙方簽有離婚協議書一紙,協議婚後仍同住(房屋仍登記在前妻名下,但離婚前是我出資),雙方並不得隨意帶他人進入家中,兩位子女則是約定共同行使親權並平均分擔子女生活費(前妻提出每月約16000);而去年前妻欲邀請新任男友來家中過夜,我不同意後,前妻竟然取消大門門禁卡,令我從此無法進入家中;日前前妻又向法院提出家事申請,爭取單獨行使親權,並要求我依主計處公布標準給付子女生活費(每月約21000)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我可主張前妻違反離婚協議拒絕支付21000而是支付16000嗎?
2、前妻違反離婚協議(帶他人進入、取消我的門禁卡),我該如何求償?
7ecd070e用戶 發表於 2020/04/16 15:14

3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4/16 15:18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1.如扶養費負擔還在審理中,建議應速補強理由,去爭取支付16000即可,方向應著重在是否有對方主張之21000之必要性(主計處公布標準是針對普遍成人,用於未成年人可能過高),違反離婚協議倒不是決定因素。
    2.建議速攜帶協議書等相關資料洽律師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4/16 15:26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針對對方刻意違反離婚協議內容:
    1.對方主張金額每月21000應無理由,你可就當初協議內容具狀陳報法院,拒絕對方請求。
    2.對方擅自換鎖,使你無法自由進入屋內,可能有涉嫌刑事妨害自由等等問題,可以考慮報警處理。
    3.詳細細節你可持當初離婚協議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16 15:37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原則上對方要變更已協議的扶養費用應限於有情事變更之狀況,此部份第一階段應先使對方說明為何扶養費用有由16,000變更為21,000之必要,如對方無法說明則不見得法院會同意前妻的單方面變更。
    
    2.這涉及協議書上有無就離婚時雙方名下財產為分配,建議將協議書交由律師檢視有無對您有利可主張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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