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與認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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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和解與認罪協商有何差別?其結果是如何?對犯罪人有何幫助?謝謝!!
3465ab6e用戶 發表於 2020/04/17 00:06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17 00:24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和解是與被害人就賠償達成合意,若法院認為犯罪時,和解成立與否影響量刑。認罪協商是就所犯行為認罪並與檢察官協商刑度,聲請法院依此判決。
    
    
                         
  • 蕭啓訓律師
    蕭啓訓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17 08:44
    回覆諮詢(14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和解的對象是被害人,若達成和解,法院刑度通常會較輕。
    
    2.認罪協商的對象則是檢察官,雙方就刑度範圍為協商,而後法院也只能在這個範圍內下判決(判決內容以宣告緩刑、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且原則上經認罪協商後的判決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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