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美術館裡的畫作作為商業用途

智慧財產 著作權 772 次瀏覽
律師您好,若原繪畫著作權人已過逝50年了:請問下列三種引用的情況是否都會違反著作權?
1. 若直接到美術館裡現場翻拍甲的繪畫創作,並將照片作為商業上使用
2. 若直接引用美術館公開在網路的甲的繪畫創作電子圖片作為商業上使用
3. 若直接向人購買甲的繪畫電子資料圖片檔,並作為商業上使用
謝謝您!
7e448ed9用戶 發表於 2020/04/17 11:39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4/17 17:51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原繪畫著作人逝世已超過50年,依法即無人對該畫作再享有著作財產權。故翻拍該畫作原件應不會有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問題。至於所謂該畫作的電子圖片,如果為該畫作的重製物,隨同原件不再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果該畫作的電子圖片是攝影照片,但僅是如實拍攝該畫作而無其他原創性元素,則非屬著作權法保護的攝影著作;如果攝影照片具原創性,則利用該電子圖片應取得該攝影著作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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