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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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是第三者撥打電話給對方老婆告知自己的存在,一開始有透露是對方的女朋友(但這一句好像沒有被錄音到,剩下的對話內容都有),內容有提到自己的年齡、與對方交往的時間、工作這些而已,沒有提到自己的名字,且現在已經分手了,但是電話是不久前的事情。

問題:
我想請問,關於電話錄音作為證據要有時間、雙方身份、地點等因素,那像我這樣沒有提到自己的名字,但是是用我自己的手機號碼撥打的,這樣還能夠對我提告嗎?而且我們在電話過後就分手了!
2835acf1用戶 發表於 2020/04/18 22:03

5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4/18 22:07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即便分手,只要在對方婚姻存續期間與對方配偶有超出友誼關係,都有可能因此侵害他人配偶權,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相關細節你可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18 22:22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若您已知對方已婚身份仍與對方有超出男女交往正常份際的行為的話,將構成民事侵害配偶權。這不因您嗣後與對方分手而有所影響。 又即使您並未透露個資對方仍有透過手機號碼確定身份進而對您提告的可能。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4/18 22:39
    回覆諮詢(191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案情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案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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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我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保護您的權益。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 2835acf1用戶
    發表於 2020/04/18 22:39
    那請問關於手機號碼確定身份的部分,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對方就可以去調查我的手機號碼所有人是否就是我本人對嗎?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18 22:40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可以請法院向電信公司函詢。
    
    
                         
  • 2835acf1用戶
    發表於 2020/04/18 22:54
    不好意思再跟律師詢問一下,這個證據有多久的效期呢? 謝謝幫忙!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18 23:08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證據沒有什麼效期,但是對方要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話,依法時效是2年內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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