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 請問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我們的權議不受損,這是律師的疏失怎變我們承擔呢? 本案如果已經判決確定 您自得依照確定之主文為強制執行之主張 而您所提供的連結 其判決末頁載明[不得上訴] 還請您先確認該判決是否為您自身之案件? 至於依照您的提問 律師若對於訴訟費用核定的估算有誤,導致他方可提起第三審上訴 首先應當要先確認上訴後之結果為何?是否對您有利? 如果為有利判決,自難謂受有何等損害 再者,如果是要以第三審律師費用作為損害 也需要進一步確認該律師是否有故意或過失 且核定訴訟費用為法院的職權 律師的行為與可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結果間有無因果關係等等 都需要釐清 建議您可再行具體說明狀況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直接來信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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