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大陸有大陸與台灣籍是否先撤銷違法未公證後門設立之陸籍
婚姻.監護 離婚 780 次瀏覽1.目前跟大陸配偶要辦理離婚有監護權與財產法律問題準備訴訟,請問2012年1月16出生在台灣已經設籍,一年後對方卻透過後門找到醫院及醫生簽立出生證並找親戚後門登入公安戶政系統,幫孩子設籍,目前要在大陸訴訟戶籍無效並且公務員違法亂紀,為經合法公正撤籍程序,現在打這官司勝率高嗎? 2.還有當初房子我買的設立在我前妻名下可以申請財產分配嗎? 3.前妻用我有外遇但是沒有證據證明下,解除我的監護權可以嗎?
1.目前跟大陸配偶要辦理離婚有監護權與財產法律問題準備訴訟,請問2012年1月16出生在台灣已經設籍,一年後對方卻透過後門找到醫院及醫生簽立出生證並找親戚後門登入公安戶政系統,幫孩子設籍,目前要在大陸訴訟戶籍無效並且公務員違法亂紀,為經合法公正撤籍程序,現在打這官司勝率高嗎? 2.還有當初房子我買的設立在我前妻名下可以申請財產分配嗎? 3.前妻用我有外遇但是沒有證據證明下,解除我的監護權可以嗎?
你好,目前最好先確認子女與你同住,並且現居台灣,後續處理較為容易。 1.只要是婚後取得財產,皆可算入婚後財產比例。 2.在法院尚未下達裁定前,任何人不得任意解除他人對子女監護權地位。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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