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elegram上對不認識的人做人身攻擊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218 次瀏覽
我在telegram上面認識一個網友。我跟他聊天時,發生了一些口角,並且我也對他做出一些人身攻擊。因此,他揚言告我。
我立刻將對話記錄從我和他的手機都刪除(telegram可以將對話記錄從雙方手機都刪除),然後也把我的telegram帳號整個刪除。對話過程中,我沒有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我的telegram的名稱也是英文名字,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英文菜市場名。

有個問題想請問:
telegram以高隱私著稱。而且,他的隱私權條款也聲明,絕不會把IP位址透露給警察(除非我是恐怖份子)。請問在這個狀況下,若光憑對方的聊天截圖,警察有辦法查到我是誰嗎?
767d01b4用戶 發表於 2020/04/21 01:31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4/22 14:53
    回覆諮詢(1929)、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您與對方的聊天是屬於一對一的私訊,原則上並無構成妨害名譽罪的問題,因此您無須擔心警察查不查得到您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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