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公然侮辱能成立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551 次瀏覽
之前在臉書上留言時,建議大家不要攻擊政治人物的子女,結果被某網友辱罵智商有問題等等侮辱性詞語,因此提告妨礙名譽。

今天第一次與對方見面開庭,對方不知是記錯了還是謊稱,竟說我有先留言對他提問和攻擊(事實上並沒有),因此他才辱罵我,檢查事務官要我提供完全對話的紀錄下次再開庭。

請問律師:
1.如果我提交臉書對話影本,對方是否又可以編造說我自己刪除了對他攻擊的留言?我需要提醒檢查事務官查詢臉書伺服器原始紀錄嗎?查的到嗎?

2.如果查不到伺服器紀錄的話,是否每個在臉書上辱罵的人,都可以說是對方挑釁再先,所以我才辱罵呢?

辛苦回答的律師 ,謝謝您:))
c950cde9用戶 發表於 2020/04/21 17:14

3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21 17:31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若您提供完整對話紀錄,對方卻偽稱您有刪除的動作,應由對方進行舉證,並非對方任意謊稱法院、地檢署即會採信。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21 17:3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若提供完整對話,對方將有所答辯回應,建議提供完整資料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若無挑釁行為應屬對方杜撰之事,應予以反駁。並針對對方公然侮辱行為予以調查。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22 08:29
    回覆諮詢(1987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是否提出該完整對話,建議與律師諮詢後討論,以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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