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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959 次瀏覽父母得知小孩交往要求分手,並且要到警察局備案,調查對方家人的一切資訊 ,以及查詢小孩的通聯紀錄對話紀錄紀錄,看小孩是否有繼續聯絡。請問如此行得通嗎? (小孩和對方都已滿18歲)
父母得知小孩交往要求分手,並且要到警察局備案,調查對方家人的一切資訊 ,以及查詢小孩的通聯紀錄對話紀錄紀錄,看小孩是否有繼續聯絡。請問如此行得通嗎? (小孩和對方都已滿18歲)
您好,小孩交往本身並非違法,建議找律師討論細節。
如僅係您所描述之事實,警方當不會受理, 又滿18歲之前發生的事實,仍可於之後追究, 倘您確認警方業協助處理相關事宜,報案之內容恐非僅止於您所述情節, 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詳述細節,以為您˙提出法律上妥適建議. 請您預約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法律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少年初嘗禁果,律師協助獲責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您好: 僅是交往應無違法之處,即使要求警方需查調通聯和對方個資,警方也無權處理。
您好 所述內容並不涉犯刑事犯罪,警方無法也無權調閱通聯與對方家人個資。
您好: 雙方都已滿18歲,交往不會違反刑法。父母沒有任何法律上依據去調查對方身家一切資訊,警察當然也不會置理這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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