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網路賣場要賣給其中一人,但金額兩人沒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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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2017/08/24開始兩人共同經營網路賣場,在隔年四月我因憂鬱症無法繼續工作,後來由對方及其男友進行實際運作,但我保有賣場的使用權,於這個月認為狀況好轉後向對方提出恢復兩人共同工作的模式,對方表示不願意,於是決定把我方的經營權賣給對方,但金額不知如何估算。我從賣場經營至我停工中間並沒有拿到錢,想趁這次賣掉賣場順便拿回。經營權的部分,我們的賣場計算到我工作停止前有約1700粉絲,但因為我工作停止失去蝦皮優選。以上是我認為我該拿到的款項。而在我停止工作後,對方認為賣場業績下滑我需要賠償他,但這部分我們也不知如何計算金額,因此向這邊詢問。

問題:上述的金額我們如何給予對方賠償?
d86ea612用戶 發表於 2019/07/31 18:07

1 位律師回答

  • 楊孝文律師
    楊孝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01 14:33
    回覆諮詢(119)、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3)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
    
    上述的金額我們如何給予對方賠償?
    
    您所述的【賣場經營至我停工中間的經營利潤】、【粉絲數】、【失去蝦皮優選】、【業績下滑】
    其中就【經營利潤】以及【業績下滑】部分比較容易進行量化
    此可以就每月收入支出進行計算後
    依照合夥出資比例計算盈虧
    
    其餘部分,因涉及商譽及市場地位,恐怕較難估算數額
    但建議可以參考:
    1.經營賣場期間的勞力、心力或費用
    2.近數月賣場平均收益
    概略估算賣場價格,以便進行結算與找補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直接來信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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