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分居2年是否可以離婚?
婚姻.監護 離婚 247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與丈夫分居兩地已經2年,但是對方不想離婚。 問題: 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事實經過: 我與丈夫分居兩地已經2年,但是對方不想離婚。 問題: 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你好,若分居已長達兩年以上,並且有相關事證可資證明雙方已無互信互愛事實,可就此理由提出判決離婚,相關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主張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 至於分居的時間並不是法定要件,僅是作為參考。 而使法院認定是否准予離婚的重點仍是背後造成分居的原因與理由,來判斷婚姻是否已經存在不可回復的破綻,無法繼續。 建議盡快備妥並保全相關證據,以利後續訴訟準備。 以上說明,供參考。
您好: 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2款,如婚姻已生破綻且客觀上無法維繫擇法院可判決予以離婚。但該破綻可歸責於某一方者,該方不得請求離婚。 因此,在前述條款下分居的時間會是個可以表彰婚姻產生破綻的事實,但依法法院仍須判斷破綻產生原因及可歸責性。因此,分居的原因、分居期間的相處也是法院會需要知悉的因素,建議將分居的原因事實一併告知律師,為進一步判斷。
依所述,應視除分居外,有無符合其他裁判離婚事由。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您好 分居兩年可能已構成婚姻產生破綻,建議您先蒐集對話紀錄、找尋證人等作為證據,後如您在南部地區需律師委請提告,可與我聯絡,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分居初始之原因與後續之變化為重點, 又法律上離婚原因有數種,有的則會涉及時效問題, 建議您來所詳述婚姻狀況與細節, 以為您評析離婚空間與蒐證方法, 另離婚尚會涉及其許多相關法律問題,建議一併處理,避免雙方日後再為鳩葛, 訴訟講求的是合法證據與正確適用法律, 且離婚事件雙方往往較易有情緒,經由第三人協助,有利於減少關係過度惡化,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律師協助成功離婚並免予支付贍養費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迅速離婚及取得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向對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長年家暴,律師協助獲判離婚、賠償費及財產分配共500餘萬元 徵信社違法破門拍照、警察違法取床單、檢察官違法取DNA,法官判決證據通通不能用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 偶像劇情節真實發生,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獲通姦罪之不起訴處分 當閨密被訴通姦,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前夫糾糾纏,提告離婚無效 遭家庭暴力離家,配偶訴請交付子女,本所律師協助取得內容完整之保護令及促使其配偶撤回聲請交付子女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 非善意父母,OUT! 律師協助連未到期生活費都一起請求 請求離婚、家暴賠償及扶養費,律師協助迅速解決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您好: 1) 重點還是分居的原因,如果分居是對方造成、或對方過失比較多、或雙方責任比一樣,法院就會裁判離婚。反之,如果是您造成,或者您是過失比較多的一方,那麼您還是離不掉。 2) 此外,看您有無其他可主張的離婚事由,這部分牽涉到您婚姻的實際狀況,還是要跟您確認過相關細節才能給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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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拖著一段離不掉的婚姻真是辛苦您了,希望以下的建議可以給您一點幫助 1.依您所述狀況,如果對方堅持不離,那您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法官不一定會因為分居就判決離婚,關鍵在於您們當初為什麼會分居?分居2年期間雙方有無往來,如果當初分居因為工作、求學等正當理由,且分居期間都有正常往來,那要請法官判決離婚是有難度的。相反的若當初分居是因為個性不合、外遇、婆媳問題、婚姻不愉快等等所以分居,且分居期間並無密切往來,雙方形同陌路,則法官判決離婚的機率是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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