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銀被他人做為詐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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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月初時我把網銀借給朋友做使用說她要拿來做代購用的.....我沒想很多也想說那帳戶我沒在使用就借給她使用,只有網銀借她存款簿跟提款卡都在我這邊! 在出借過程就覺得越來越越奇怪發現到轉入的金額進去後又被馬上轉到另一個帳戶....問他原因金額來源都去哪了都沒有回答跳過話題,後來發現我名下所有帳戶被凍結了才被警局通知我是詐騙嫌疑犯,莫名的被告詐欺罪!?    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警方那邊感覺不太想幫我處理只要我趕快跟對方談好和解賠償金額就好.......但我這樣子是不是就是認罪我有罪!?   還是提出帳款的交易明細去做上訴!?
5f8a7deb用戶 發表於 2020/05/01 17:39

6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01 18:4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之前處理過很多刑事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擔任律師後,也有協助被告獲判緩刑之案例,就您所述個案,實務上大多會為有罪之認定,但並非全無罪答辯成立的空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如對話網頁及與對方聯繫經過等)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並委託本人為您撰寫答辯狀或陪同製作筆錄及協調調解事宜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5/01 22:10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就你所述後續可能會遭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有無答辯空間爭取緩起訴處分,你可持相關事證與我們進一步討論,當初與朋友論及租借帳戶等對話紀錄應妥善保存。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5/01 22:50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如為初犯且無前科,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緩刑緩起訴的空間。
    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對話紀錄、網頁畫面等截圖保存並與律師面談,考慮於收到警方通知書時務必委請律師陪同,以保障您的權利。
    如您在南部地區需要律師協助,可與我聯絡。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5/02 00:52
    回覆諮詢(1923)、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案情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案情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如果不熟悉相關法律,我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保護您的權益。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02 01:23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關於出借、出租、提供或是不小心遺失提款卡、網銀帳戶、實體帳戶等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包含涉犯刑法幫助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等,不可不小心。  
    本人曾有承辦當事人提供或遺失提款卡、帳戶、SIM卡,繼而收到警局通知製作筆錄,但在偵查中就爭取到不起訴處分的成功辯護經驗。  
    我的臉書專頁也有許多文章談到此議題,其中有諸多答辯技巧可與您分享,您可隨時來訊(律師個人資訊頁面有LINE&FB專頁連結)與我諮詢,線上初步諮詢不計費,希望能幫到您,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之判決。
    
    
                         
  • 黃念儂律師
    黃念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06 01:24
    回覆諮詢(122)、最佳解答(13)、獲得感謝(34)

    您好,
    經驗上您會以詐欺幫助、洗錢等罪被請去警局做筆錄,之後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請您去開偵查庭。但如果您可以提出相關的事證,譬如您跟朋友間的對話紀錄,證明您當初把網銀借給朋友確實是要做網拍的,您對於朋友是詐騙集團完全不知情,其實是有機會爭取不起訴處分,也就是無罪的。
    至於警方的處理態度您無須太過介意,因為警察只有偵辦權限,最後決定您有無犯罪嫌疑的人是檢察官、判決的是法官,都不是警察。而且詐欺是公訴罪,就算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不代表案件就會因此結束、我想警察只是想便宜行事而已。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訊與律師討論,以爭取有利您的訴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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