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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086 次瀏覽
我會不會被列為共犯?
前幾天在網路自己找賺錢方式 結果讓我找到博弈 好奇玩了一下(儲值3千)結果被我贏到5千 就把金額轉到我的戶頭 因為客服說要確認是不是本人所以要我傳身分證跟郵局簿子 我也傳了  後來前幾天收到詐騙訊息 (就是我玩的遊戲) 很擔心我會不會也是共犯  或是個資被盜用
3bd31856用戶 發表於 2020/05/02 11:47

2 位律師回答

  • 王崇品律師
    王崇品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02 14:12
    回覆諮詢(125)、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8)

    1、關於賭博部分,目前法院實務上有正反兩派見解,有判決認為網路賭博仍然構成刑法第266條的普通賭博罪,有的判決則認為不會成立。
    2、如果您沒有將您的身分證正本以及郵局存摺直接給賭博公司的話,應該不會變成所謂的詐欺人頭帳戶,但實際上仍要視實際情形討論之,建議您諮詢律師,說明更詳細的內容來獲得更深入的分析。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5/02 16:55
    回覆諮詢(1986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如為初犯且無前科,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緩刑緩起訴的空間。
    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對話紀錄、網頁畫面等截圖保存並與律師面談,考慮於收到警方通知書時務必委請律師陪同,以保障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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