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被告妨礙名譽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090 次瀏覽
我在網路遊戲上與同派的首領反目成仇後,首領時常找我麻煩,有天他將我曾與他同派時期,在他創立的line群組中,替他打抱不平批評敵對的玩家的對話截圖,公佈到遊戲上的個人宮圈裡(宮圈=臉書的形式,但是所有玩家都能看到的地方),截圖有我line的真實照片及名字,並在截圖上附加標註我的遊戲名字,內文描述我是很可怕的雙面人,於是我也將他曾在群組述說自己家世背景的部分對話截圖放在我宮圈,但我隱藏頭像及名字,內文描述執迷不悟找別人麻煩,人生怎麼可能會快樂?
請問:
他對我提出妨礙名譽,會成立嗎?
他先這樣對我,我想告能成嗎?
再麻煩解答了,謝謝!
58d4d1e7用戶 發表於 2019/08/01 03:08

1 位律師回答

  • 王奕淵律師
    王奕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01 13:08
    回覆諮詢(107)、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9)

    您好,目前實務見解仍認為,如果您所辱罵的虛擬遊戲角色能與現實的特定人連結,意即你能得知現實的特定人是誰的話,該虛擬角色的人格是有受到刑法保護的「名譽」,故不論您或對方提告皆有可能成立,若對方提告在先也可以於法庭主張反訴對方妨害名譽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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