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出的交通賠償金額、精神賠償金額、醫療費用賠償比例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68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3/2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右腿脛骨粉碎性骨折有開刀、右手橈骨骨折、多處深度擦傷、牙齒兩顆斷裂一顆搖晃、右腳膝蓋關節炎、右腳腳踝韌帶受傷,對方無受傷,我方有向醫院申請醫療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對方已做筆錄我方還沒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雙方均為直行車,但我方為閃紅燈對方閃黃燈,但雙方均未煞車,車速均正常。 六、問題: 想請問賠償的部分應該怎麼要求?交通費(包含上課的計程車費用)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賠償的金額應該要求多少比較適合?醫療費用的部分是否可以全額賠償,因為有一部分的醫療是不含健保補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