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942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有一天有個自稱台新銀行專員跟我說,我可以貸款,剛好最近需要用錢,他就說請會計師聯絡我,然後會計師說要我辦第3家提款卡,他比較好做帳,之後叫我聯繫一個主任,說會請秘書來跟我拿,拿走之後,前4天沒有動進,就在昨天晚上。發現,不是銀行辦理時間,為什麼還要做帳,才發現事情不對,打去台灣企銀,以及郵局,在來台新,詢問情況,直接辦停,但郵局跟台企說已經沒有這些功能了,但台新還有,我馬上辦停,然後打110報警,去了派出所,員警說我是犯罪嫌疑人,不能備案,之後回家我又打給165,165才幫我記錄 問題:現在我改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