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724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有一天有個自稱台新銀行專員跟我說,我可以貸款,剛好最近需要用錢,他就說請會計師聯絡我,然後會計師說要我辦第3家提款卡,他比較好做帳,之後叫我聯繫一個主任,說會請秘書來跟我拿,拿走之後,前4天沒有動進,就在昨天晚上。發現,不是銀行辦理時間,為什麼還要做帳,才發現事情不對,打去台灣企銀,以及郵局,在來台新,詢問情況,直接辦停,但郵局跟台企說已經沒有這些功能了,但台新還有,我馬上辦停,然後打110報警,去了派出所,員警說我是犯罪嫌疑人,不能備案,之後回家我又打給165,165才幫我記錄


問題:現在我改怎麼處理
5d8c6ee0用戶 發表於 2020/05/12 04:39

5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2 06:19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如果將提款卡交給別人,很有可能之後會涉及幫助詐欺等刑責,建議看能否蒐集該等自稱台新銀行專員,會計師,主任以及秘書等人與您的對話紀錄,以證明您對於提款卡交與他人是用來辦其他的合法業務。並請立刻將台新銀行帳戶關掉,避免有人匯款進去,您會更無法解釋。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12 07:31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提供銀行帳號供他人使用的行為可能涉及刑事幫助詐欺和洗錢防制法等罪。建議是將與對方的對話紀錄留存,日後向檢察官主張您是為申辦貸款才受騙提供帳戶,並無犯罪之故意,以爭取不起訴處分。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2 08:57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之前處理過很多刑事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擔任律師後,也有協助被告獲判緩刑之案例,就您所述個案,實務上大多會為有罪之認定,但並非全無罪答辯成立的空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如對話網頁及與對方聯繫經過等)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並委託本人為您撰寫答辯狀或陪同製作筆錄及協調調解事宜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5/12 09:0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目前你可先妥善蒐集當初申請貸款以及郵寄資料,後續若遭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等規定遭檢方起訴時,再與律師討論後續如何答辯。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5/12 09:15
    回覆諮詢(19817)、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您好
    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起訴,如為初犯且無前科,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緩刑緩起訴的空間。
    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對話紀錄、網頁畫面等截圖保存並與律師面談,考慮於收到警方通知書時務必委請律師陪同,以保障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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