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被詐騙集團盜用賣手機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172 次瀏覽
108年11月6日,我的臉書遭詐騙集團盜用賣手機,好友誤信是我本人後,加對方提供之line帳號進行交易,臉書帳號取回後我擔心更多人受騙而向165網路報案,隨後也請朋友報案
今日109年5月13號台南地檢署依詐欺罪被告身分傳喚我至地檢署偵查庭訊問,我有提供臉書帳號取回後,我與好友臉書及line上之對話紀錄,事後地檢署因我在台中工作而移轉管轄
請問:
1.我該如何證明我的臉書是被盜用的?
2.若我未向警方報案(妨害電腦使用),檢方是否會因此判定我的臉書未被盜用?
3.臉書帳號取回後,發現詐騙集團與好友在案發期間內的對話紀錄遭到詐騙集團刪除,能否請檢調單位調查案發當時之對話紀錄?
3a904474用戶 發表於 2020/05/14 02:07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14 09:48
    回覆諮詢(6988)、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就你所述,有無刑事答辯空間,你可持相關事證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14 09:51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被害人受詐騙後相關的金錢流向與您無關也是可答辯的項目之一。例如,被害人匯款之帳號您並不知悉、匯款帳號之持有人您也不認識。可間接用來向檢察官說明您並非詐騙集團的一員。
    
    2.並不全然有關聯性。在詐欺的本案中檢察官仍需去認定您是否臉書有被盜用或該等詐欺言論是否由您所刊登。
    
    3.可嘗試向檢察官聲請,但比較直接的方式是看有沒有好友留存這些對話可提供給您。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4 11:0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建議您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委託本人陪同偵訊,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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