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之問題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890 次瀏覽您好我想詢問關於監護權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 雙方家長離婚,小孩監護權在父親那邊,小孩已滿16歲的情況下,若小孩自願跟母親居住,請問他父親是否能提告呢0.0?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監護權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 雙方家長離婚,小孩監護權在父親那邊,小孩已滿16歲的情況下,若小孩自願跟母親居住,請問他父親是否能提告呢0.0?
您好: 1. 依您所述的情況,如母親將小孩接來同住,又完全斷絕小孩與父親的聯繫,不讓父親知道小孩目前情況,有可能會被父親提告刑事和誘罪(條文規定在刑法第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否會成立,仍要依具體情形而定。 2. 如母親希望與小孩同住,或是希望也能擁有小孩監護權,建議先與父親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監護與會面交往方式,較可避免法律爭議。
您好: 1. 和誘罪是否成立,實務上情況非常多,要依具體情形來判斷。但依您所述,您目前確實沒有小孩監護權,則如果您在父親不同意的情況下將小孩接來同住,就不能排除父親提告您涉犯和誘罪的可能。無論最後檢察官/法院是否認定您成立犯罪,過程中都可能讓您遇到訴訟困擾。 2. 因此,建議您如果想與小孩同住,又無法與父親達成共識,最安全的方式就是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或改定會面交往方式。至於具體處理方式,建議可以找律師諮詢。
您好: 原則上年滿16歲法院會尊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的意願。但若父親方較為不理性則建議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以避免無謂的訴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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