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還沒做筆錄,雙方可以在警局和解澈銷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9974 次瀏覽各位好律師,請問 一、原本對方報警說我妨害名譽,考慮先找當事人和解,聽說有兩造直接在警察和解並撤銷(不知道這叫撤告還撤案?)這樣做合法嗎 二、這算訴訟『外』還是訴訟『內﹞和解?我聽到很奇怪的做法,除和解書外,還須要求對方先簽蓋一張『提告書』再簽一張『撤銷告訴書』 三、如此還要做筆錄嗎?法院要跑嗎?不知如第二點做法,法院和警局口卡會不會留下訴訟紀錄影響找工作或人生?好像有前科的感覺 謝謝律師群們謝謝你們
各位好律師,請問 一、原本對方報警說我妨害名譽,考慮先找當事人和解,聽說有兩造直接在警察和解並撤銷(不知道這叫撤告還撤案?)這樣做合法嗎 二、這算訴訟『外』還是訴訟『內﹞和解?我聽到很奇怪的做法,除和解書外,還須要求對方先簽蓋一張『提告書』再簽一張『撤銷告訴書』 三、如此還要做筆錄嗎?法院要跑嗎?不知如第二點做法,法院和警局口卡會不會留下訴訟紀錄影響找工作或人生?好像有前科的感覺 謝謝律師群們謝謝你們
您好: 1) 對方對您提告的是刑事告訴部分,是請求國家對您判刑的一個程序,但這個無關於賠償部分,所以法律上對方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您賠償精神慰撫金。 2) 既然對方提告的是刑事部分,因此即使民事上達成和解,法律上不等同於對方同意對您撤回刑事告訴部分。因此需要請對方簽署撤回告訴狀。 3) 如果對方還沒提告刑事部分,因為刑事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因此和解後,對方如果再提告,也是合法提告,因此會有人建議簽署告訴狀、撤回提告狀,並一起交給警察,確保這件事情完全終結。 4) 撤回後當然就不用做筆錄。 5) 撤回後不會留下前科。 6) 建議先釐清對方是否提告,如果已提告就不需要另簽告訴狀。
依所述,考考慮和解就民刑事兩案一併處理好。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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