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還沒做筆錄,雙方可以在警局和解澈銷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9043 次瀏覽
各位好律師,請問
一、原本對方報警說我妨害名譽,考慮先找當事人和解,聽說有兩造直接在警察和解並撤銷(不知道這叫撤告還撤案?)這樣做合法嗎

二、這算訴訟『外』還是訴訟『內﹞和解?我聽到很奇怪的做法,除和解書外,還須要求對方先簽蓋一張『提告書』再簽一張『撤銷告訴書』

三、如此還要做筆錄嗎?法院要跑嗎?不知如第二點做法,法院和警局口卡會不會留下訴訟紀錄影響找工作或人生?好像有前科的感覺

謝謝律師群們謝謝你們
d28d76b4用戶 發表於 2020/05/16 20:55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5/16 21:5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雙方隨時均可和解,但若對方已提出刑事告訴,且該罪(如公然侮辱及誹謗)確實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需要另外請告訴人簽立一張刑事撤回告訴狀,才會發生撤回告訴之效力,遞出撤回告訴狀後,一般是不會再通知做筆錄,良民證上也不會有紀錄,建議委託律師協調處理,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6 22:03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 對方對您提告的是刑事告訴部分,是請求國家對您判刑的一個程序,但這個無關於賠償部分,所以法律上對方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您賠償精神慰撫金。
    2) 既然對方提告的是刑事部分,因此即使民事上達成和解,法律上不等同於對方同意對您撤回刑事告訴部分。因此需要請對方簽署撤回告訴狀。
    3) 如果對方還沒提告刑事部分,因為刑事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因此和解後,對方如果再提告,也是合法提告,因此會有人建議簽署告訴狀、撤回提告狀,並一起交給警察,確保這件事情完全終結。
    4) 撤回後當然就不用做筆錄。
    5) 撤回後不會留下前科。
    6) 建議先釐清對方是否提告,如果已提告就不需要另簽告訴狀。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7 00:5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考考慮和解就民刑事兩案一併處理好。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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