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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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母親日前過世,我有 4個兄弟姊妹,其中有兩位未參加勞工保險,只有我與妹妹有有投保勞工保險,因此我想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喪葬補助津貼,請問如果我順利領得這筆補助後,其他兄弟姊妹是否有權利跟我平分這筆錢?
67e103b0用戶 發表於 2019/08/02 15:16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02 15:48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第1款定有明文。
    本條例之喪葬津貼、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以一人請領為限。符合請領條件者有二人以上時,應共同具領,未共同具領或保險人核定前如另有他人提出請領,保險人應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一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喪葬津貼應以其中核計之最高給付金額,遺屬津貼及遺屬年金給付按總給付金額平均發給各申請人。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之3第2項定有明文。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之3第2項之規定,你與妹妹可以請領喪葬津貼,以其中最高給付金額平均分配給申請人,若由一人代表請領,則該人要負責分配給另一位申請人。
    沒有投保之兄弟姊妹並非申請人,無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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