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拍賣-被廠商來函商標法著作權法問題
智慧財產 著作權 3738 次瀏覽您好,我在2週前收到G廠商來函(收到函後我立即下架此商品),提出違反商標法和著作權法。前天已至刑二做完筆錄。 本身是台灣美安的超連鎖店主,有在經營蝦皮(經營約2年),商品大多是從美安網站3200間合作夥伴來搜尋銷售,因為顧客需求找到G廠商商品,且銷售出3個(每個利潤不到40元)微薄利潤,純粹做服務。而這間G廠商是“美安公司的合作夥伴”,也就是廠商花錢與美安公司合作,為求能快速提高營業額。(以上為我做筆錄描述) 通常廠商發現有人使用圖,會訊息給賣家要求下架,但此廠商直接來函,警察竟直說廠商就是要錢。但我只是個市井小民,想服務顧客並非要賺取多大利潤。 請問這種情形,是否有可能在做筆錄後,廠商撤回告訴?或最終會得什麼結果? 因來函寄到戶籍地址,家中老父老母自從收到這來函,一直覺得我在惹禍,實在煩擾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