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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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之前劈腿有小三,問他很多問題始終不坦承,於是我辦了帳號名稱像是他的小三的ig小帳,去密他,他當下有問我是不是她,我沒有說我是,過程中也沒有說是,為了套他的話,跟他說我已經知道了,用小帳截圖給我自己跟男朋友說我都知道了,男朋友生氣直接報警,請問我這樣有構成犯罪嗎?我這樣算造謠嗎?過程中我沒有承認我是那個人
1ba08465用戶 發表於 2020/05/18 16:09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5/18 16:23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您好
    如有利用小帳散布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可能構成誹謗罪,建議於收到警方通知書時委請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及辯護,以保障您的權利。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5/18 17:21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法律講求的是證據,
    能提出法院會相信的證據來證明事實,是訴訟的關鍵,
    又被告如果只是就對方提出的證據單純加以否認,並不是充足的辯護方式,
    建議您於警方傳喚前,將相關資料提供律師檢視,以協助您了解相關權益與提供您辯護,蒐證策略.
    儘早開始擬妥專業的辯護策略,有助於您免於或減輕刑事責任.並避免後續民事求償問題.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對社區事務提問竟被告妨害名譽,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一審被判偽造文書,二審律師協助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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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18 21:17
    回覆諮詢(2081)、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6)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若您沒有冒充他人之意思,對方提告應不易成立犯罪,但因相關細節及詳細對話內容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建議您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委託本人處理,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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