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清冊中勞退金算是遺產嗎?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2463 次瀏覽久未聯絡的生父過世後,想要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因此去各單位查詢了下。 已知債務加總約有12萬(綜所稅+卡債)。 但在勞工局那,詢問到勞保早已退且國民年金從未繳過有欠款但已過補繳期限,但是尚有一筆新制6%的勞退金未領取約14萬,當下未問清楚,只知如要領不會全額給與且要交遺產稅,所以這筆算是遺產囉? 那到底能否領取?畢盡查到的都是說有債權的話最後都別去動遺產的部份! 如不領取那遺產清冊要如何填寫這一個項目?
久未聯絡的生父過世後,想要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因此去各單位查詢了下。 已知債務加總約有12萬(綜所稅+卡債)。 但在勞工局那,詢問到勞保早已退且國民年金從未繳過有欠款但已過補繳期限,但是尚有一筆新制6%的勞退金未領取約14萬,當下未問清楚,只知如要領不會全額給與且要交遺產稅,所以這筆算是遺產囉? 那到底能否領取?畢盡查到的都是說有債權的話最後都別去動遺產的部份! 如不領取那遺產清冊要如何填寫這一個項目?
您好,勞退金是遺產,應申報遺產稅,陳報遺產清冊時也應列入,這與繼承人是否已領取勞退金無直接關係。
您好: 1)依目前我國大多數法院見解及行政機關函釋,均認為勞退金屬於被繼承人之遺產,依法必須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2)建議您在開具遺產清冊時,應將該筆勞退金列為積極遺產,避免日後生父之債權人依民法第1163條第1、2款規定,對您主張喪失限定繼承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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