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壁壁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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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家共同壁壁癌問題已和隔壁的發生肢體衝突兩次也上了法院!(屏東市OOO社區)要開調解委員會對方也不出面!目前牆面已先行做好防漏措施,可是由於水源是來自於隔壁浴室(經防漏師傅判定)所以這防漏也不知道能撐多久?可是問題來了,小弟我目前已做好防漏工程,這樣子還有辦法向對方求償嗎?第三方公證,建築師公會的技師還鑑定的出來嗎?由於有詢問過鑑定費用,價位不菲!導致現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0ff39bbb用戶 發表於 2019/08/02 21:23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03 18:13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你好:
    1.若漏水之原因確實是隔壁浴室管線所致,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權妨害除去、妨害防止請求權請求修復漏水,起訴後法院通常會送鑑定,鑑定費用不低,需要自行斟酌,至於是否鑑定的出來漏水原因,要看現場實際情狀而定。
    2.另可依侵權行為請求賠償因漏水而需要修繕自家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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