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律師求償或是私下和解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143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4/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媽媽騎電動腳踏車載3歲的小朋友,被對方騎摩托車從後方追撞,全身擦撞傷,肋骨、恥骨斷裂骨折。
有報警處理。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故分析研判表,顯示 後車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六、問題:
對方僅在事發第三天打電話聯絡,之後即沒有消息。主動詢問對方有沒有時間當面溝通,對方說沒空,然後也沒有再約時間了。後續告知準備提告,對方則說他工作繁重才沒聯絡。希望我們包涵,也告知沒辦法賠償合理的金額。
因媽媽無緣無故被撞到肋骨、恥骨斷了,全身擦傷、瘀青,生活無法自理,需要專人照顧生活起居,小朋友一直說有壞人撞他,不時哭鬧,我的工作同步受到很大的影響。
我想詢問,因為不想再受影響,能委託律師代為出面求償?
如果直接提告,不要和解,不以求償為目的,可以讓對方受到什麼影響?
d9fea4ca用戶
發表於 2020/05/20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