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續租 被收取行政手續費租金一半合理嗎?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622 次瀏覽我今年因為原本房間隔壁租客太吵鬧,要求換房間,租屋公司幫我找到新房間並新簽了合約,租屋公司人員說我是退租再簽新合約,所以有收取一個費用4000台幣,我覺得以新合約來說當作是仲介還算合理,不過新合約裡面有一條寫: 如租貢雙方相同租貢標的為續約,承租人應給付新台幣****元予包租業,為行政手續費用,如承租同為包租業得為轉租或包租業為代管之房屋,應給付仲介費用予仲介業者。 收取費用為月租金的一半 想請問一下這條合約是否合理? 租屋公司說是新的法規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應該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