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續租 被收取行政手續費租金一半合理嗎?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327 次瀏覽
我今年因為原本房間隔壁租客太吵鬧,要求換房間,租屋公司幫我找到新房間並新簽了合約,租屋公司人員說我是退租再簽新合約,所以有收取一個費用4000台幣,我覺得以新合約來說當作是仲介還算合理,不過新合約裡面有一條寫:
如租貢雙方相同租貢標的為續約,承租人應給付新台幣****元予包租業,為行政手續費用,如承租同為包租業得為轉租或包租業為代管之房屋,應給付仲介費用予仲介業者。
收取費用為月租金的一半
想請問一下這條合約是否合理?
租屋公司說是新的法規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應該付嗎?
1e0f65eb用戶 發表於 2020/05/21 17:30

1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2 16:08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您好,租賃關係所生的相關爭議基本上是看雙方簽訂的租賃契約內容而定,您所述的情況與您提供的租賃契約條款所應適用的情況不太相符,如果租賃契約內並無其他條款可供租賃公司援用的話,建議可以向租賃公司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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