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問題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82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跟前夫在104年離婚,小孩監護權歸男方。
108年8月再婚,12月離婚。小孩共同監護,與女方同住。

問題:

若男方要打官司爭監護權,會受104年-108年8月的男方監護有所影響嗎?
c646a3b8用戶 發表於 2020/05/22 06:27

5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5/22 06:56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監護權的決定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考量,任何會影響小孩利益的因素都會有影響,所述情形不夠具體恕難評判,但如果104年至108年有對小孩有利或不利的事實發生,可提出證據讓法院納入考量。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22 09:47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大原則上後婚的監護權應是回歸到將後婚的孩子交由父母哪方,較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來判斷。但若對方有主張您對前婚的孩子有不利的情事,可能一併發生在後婚的孩子身上,則仍建議需具體進行答辯為妥。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5/22 10:50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感謝律師回答
    子女最佳利益是決定監護權歸屬的最主要原則,
    具體的判斷標準則有數項,訴訟中通常也會藉助專業機構為評析,
    又過往的監護歸屬,能否加分需視監護情形而定,
    建議將生活細節詳述與律師知悉,以從法院實務的運作角度,協助您增加爭取的空間,
    另提醒您善意父母非常重要,切勿違反,以免影響監護權的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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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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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2 10:52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跟您確認您的意思是否為前婚姻子女監護權在男方身上,是否會影響後婚姻結束後男方爭取後婚姻的子女監護權? 如果您的問題是這個的話,那麼法律層面來說不影響。
    2) 法院判斷監護權歸屬時,是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來判斷,比如說小朋友還很小的時候對母親的依賴程度比較高、或者一直是給父親照顧的,變動對小朋友不好,等等。因此,如果單從男方有前婚姻子女監護權來說,是無從主張對小朋友是好還是不好,一定會有其他的論述,比如說男方會打前婚姻的小孩等等,這個才是重點。
    3) 建議您提供完整資訊,以擬定對您有利的策略。
    
    
                         
  • c646a3b8用戶
    發表於 2020/05/23 12:57
    小孩的最佳利益,輔助的照護者。 是小孩的阿公阿嬤或是阿姨舅舅。對於最終結果或有影響嗎? 或是爸爸媽媽的上班時間,跟孩子作息不相同,這個問題上,會如何做判定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23 13:02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父母忙碌時家人有沒有辦法協助照顧會是法院在監護權訴訟中考量的點之一,也就是所謂的家族支持系統是否充足的問題。
    
    在存有監護權的糾紛時,建議除家人的照顧外,在下班或不忙碌時應盡量陪伴孩子,並留下相關記錄為憑。
    
    
                         
  • c646a3b8用戶
    發表於 2020/05/23 13:04
    照片算是相關記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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