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及第19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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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前陣子請某電商公司(我註冊帳號成為該平台賣家)依個資法第3條第5項刪除我的所有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手機號碼、電子信箱等),而電商回應我依照「第11條第3項、第19條、第20條規定,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以及依據契約或類似契約關係,保留使用者資料」
第11條第3項: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19條第2項: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請問這是無敵法條嗎?好像我依第3條第5項要刪資料,卻會被第11條第3項、第19條、第20條推翻、無法刪除檔案。
我有什麼辦法能夠請該公司刪除我的所有資料嗎?

謝謝您。
53448872用戶 發表於 2020/05/22 11:24

2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2 15:30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在進行註冊帳號之程序時,可能已經在該電商註冊帳號之網頁上勾選同意相關條款,個資法第11條第3項所謂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在這邊即可能有適用餘地。
    如該電商公司有相關更為具體的利用您個人資料甚至是用來行銷的行為,建議您可檢附相關事證向律師諮詢,以保障您的權利。
    
    
                         
  • 53448872用戶
    發表於 2020/05/22 16:16
    邱律師您好, 註冊帳號時確實有勾選同意相關條款,但我剛剛發現,他給的條款連結點進去是全英文的(全中文的需要自行另外找才能找到),這樣也能算是有適用餘地嗎? 最一開始寄信給電商公司時,該公司客服人員以信件回覆「已協助刪除」,但實際上只是停權我的帳號而已,這是否可以表示該公司同意刪除我的資料,但事後拿法律條款反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2 16:41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感謝律師回答
    基本上您勾選同意了就是針對所有條款進行概括性的同意,如要主張部分內容有意思表示錯誤或不一致的情形,在實務上需要更完整的舉證。
    本件重點是您是否有同意相關的條款,至於公司一開始同意,之後反悔的這個情況對本件的處理應無影響。
    
    
                         
  • 53448872用戶
    發表於 2020/05/22 16:49
    好的,我了解了,感謝邱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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