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買賣七天內要退貨但對方要求簽合約才退錢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335 次瀏覽
前天在路上被推銷美容產品,因為對方當下介紹完馬上問要刷卡還是付現,還有把商品放手上說給我很多的優惠等人情壓力下就刷卡(金融卡)下去了,後來回家想一想覺得沒必要花那麼多錢在這商品上決定今天去退費。
在出發前有詢問消保會,消保會專員有提醒在退貨時要錄影,今天去退費時錄影被對方發現,他們還搶我們的手機,後來對方說要退可以但要簽一份他們的保密合約才給退。
我有三個問題想問:
1.我是星期三下午買的,星期五前去退費失敗,他們說六日不營業,怕他們如果關店或說經理不在而拖超過七天怎麼辦?
2.我們有保留當時在店裡說要退費和到對方搶手機的錄影過程,這樣的證據足夠證明我們有做退費的這個動作嗎?
3.如果不願意簽合約有沒有其他方式能夠退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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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律師!
7f8dfc18用戶 發表於 2020/05/22 23:12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5/23 00:17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任意搶走你們手機事實可能有涉犯強制罪的問題,你可委由律師與對方協調爭取解約並且考慮提出刑事告訴,相關細節可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23 08:42
    回覆諮詢(4135)、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說六日不營業或主管不上班可能是店家想拖延時間超過7日的方式,建議是直接發函表示解約。
    
    2.搶手機可能有強制罪的問題,可考慮作為退費的談判籌碼。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5/23 09:00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在路邊以做問卷為由推銷當事人至店家購買美容商品或課程,可考慮後續委任律師陪同至店家處理訪問交易退費。
    要退費一定要簽和解書否則不給退費是這類型店家一貫的做法,此部分明顯違反消保法第19條「可以不附理由無條件退費」的規定。
    建議直接在7天內寄發存證信函表示解約退款,如店家仍不配合,可申請行政院消保會的線上消費申訴或考慮直接提出民事訴訟,以維護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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