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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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情侶在一起,一個滿18歲一個未滿18歲,然後如果未滿18歲他爸爸不同意他們在一起,但未滿18歲的不回家去跟滿18歲的住,然後他爸爸去告滿18歲的,這樣滿18歲的會有罪嗎?
c95fd528用戶 發表於 2020/05/23 18:14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3 22:40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民事成年為20歲,因此父母的監督權是到20歲。
    2)因此如果未滿20歲前,跟另外一方情侶同住,且都不回家、斷絕與家人聯絡,父母可以對另一方情侶提告和誘罪、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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