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不起訴,會影響公職任用資格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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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考上公職,前幾年在網上跟人吵,被告妨害名譽,結局是不起訴,我担心:
1.找工作時,填寫個資『有無前科』時,我該勾選『有』或『無』?說有,可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是空白的,但是法院和警局的『口卡片』或『全國前案紀錄表紀錄』卻會有這筆資料,另一筆是十年前發現網路拍賣帳號被盜用,趕快報警拿三聯單(叫警察抓妨害電腦使用),若被公司得知我當初勾選『無前科』,我担心日後,被公司控告詐欺並求償。
2.會影響公職『考試』跟『任用』資格嗎?二者意思不同。
幾年前有人考上警察特考,也受訓完,分發後發現十年前有前科,被撤職了。訴願時,法官也認為『可以報考』跟『能否任用』是兩回事,判當事人敗訴。
我是想考司法特考(海巡、移民、監所),也深怕面試主考官會以此刁難,或者任用後被查到曾有此2筆紀錄而被開除。
3.是否可以談談這個什麼都記載的『口卡片』或『全國前案紀錄表紀錄』對人前途和生活的影響有多大嗎?大多數人是怎麼看待有記錄的人?老實說,那二筆記錄讓我感到人生是有嚴重污點的罪人。
感恩大德的回答喔!
5227fa9a用戶
發表於 2020/05/24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