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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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因在幼兒園照顧幼兒時無意不慎傷及兒童,事後已和原告私下和解。
新北市政府來信,因違反兒少法,需填寫陳述意見書回函。


問題:陳述意見書應要如何填寫?
972cda1e用戶 發表於 2020/05/25 21:49

3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25 22:15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所述相關的事實經過尚不清楚,建議您可攜帶新北市政府來信向律師詳述事實經過,研擬對您有利的回覆內容。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5/25 22:16
    回覆諮詢(19894)、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8)

    此部分涉及個案事實與專業論述,建議提供新北市政府來函與律師諮詢,委請律師撰寫陳述意見書為宜。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5 23:55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因為您已和解,建議您將來龍去脈,以及業已和解之事實,告知新北市府。至於具體應該如何撰寫,建議您向律師諮詢專業意見,歡迎隨時線上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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