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外遇,我想訴請裁判離婚跟爭取孩子扶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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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因為先生外遇,我想訴請裁判離婚,不知道自己的情況爭取孩子扶養權的機會大嗎?
女兒出生以後,從坐月子開始,我們一家三口就搬回我娘家住。過去都是先生拿錢給我,但不知道為什麼,小孩出生沒多久,先生開始一直換工作,雖然陸陸續續有收入,但是並不是很穩定,最近又聽說他要換工作了。
前陣子開始,因為他幾乎都沒有回來,我透過電話、LINE聯絡他,常常都是不讀不接也不回。因為他對我們母女不聞不問,我只好去找我們帳戶的提款卡提領家用,這時卻發現他也一併帶走了。
上週,我把孩子託給我媽照顧,跑到他工作的地方堵他,在我逼問下他親口承認自己在外面另外租了套房,並且和另外一個女性友人同居。
我想訴請裁判離婚,但是我很怕他會跟我爭撫養權,畢竟我現在是全職媽媽還沒有工作。
女兒出生後都是我和娘家的家人在在照顧,反觀婆家人對我們母女不聞不問,對於我先生外遇他們竟然嗆說像我這樣只會跟先生拿錢,先生會外遇並沒有犯什麼錯,我真擔心孩子真的交給他們,未來可能會有價值觀偏差。
先生從交往到婚後生完小孩的6年多,他一直沉迷線上遊戲跟網路交友,現在直接對我和小孩不聞不問又和其他女人同居了。
我雖然還沒有工作,但我生孩子以前自己工作的存款比先生多,而且娘家經濟也不錯,離婚後一定足以扶養小孩。女兒快要可以上幼稚園了,女兒上幼稚園以後,我也會去找工作,娘家也可以支援我幫忙我顧小孩。不知道我這樣可以爭取到3歲多女兒扶養權嗎?
3295c76a用戶
發表於 2019/05/09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