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侵佔罪 附帶民事賠償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2583 次瀏覽去年6月我出國2週我的狗交給朋友代為飼養。2週後回台有跟朋友取回。因而告知狗在他父母家 但是狗被他父母搞丟 事後有找到狗 因而告知我送人了。他們與撿到狗的人協調狗已經是新主人。 因此提告侵佔。撿到狗的主人也不肯歸還。 我有很多狗的資料可以證明是我的狗。現在是2⃣️審。請問一下 我應該怎麼做
去年6月我出國2週我的狗交給朋友代為飼養。2週後回台有跟朋友取回。因而告知狗在他父母家 但是狗被他父母搞丟 事後有找到狗 因而告知我送人了。他們與撿到狗的人協調狗已經是新主人。 因此提告侵佔。撿到狗的主人也不肯歸還。 我有很多狗的資料可以證明是我的狗。現在是2⃣️審。請問一下 我應該怎麼做
請提供一審判決字號以供分析,謝謝!
看起來您似乎是指檢察官開第二次偵查庭。目前初步看起來您提告的對象是誰、以及您要如何說明該對象有侵占故意,都會是檢察官在這次開庭詢問的重點之一(也是決定是否起訴的重點)。您可攜帶相關證據,至事務所開會向律師說明,由律師判斷有無必要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給檢方。
您好,提出刑事告訴,重點在於清楚的陳述事實、理由及所犯罪名,並搭配充分的證據,若證據不足,檢察官就會為不起訴處分。若有疑慮,可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或協助撰擬告訴理由狀,以利維護權益。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因相關細節尚不清楚,建議您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委託本人處理,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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