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
不動產.土地 租賃 744 次瀏覽房東當時簽約使用的是電子檔,然而簽約內容寫著需要雙方簽章或蓋手章,雙方也必須保留一份正本,但雙方都沒履行我們只有簽名全程都是使用電子檔,完全沒有碰到紙筆,房客也沒拿到正本簽約,請問這份簽約還算成立嗎?如今房客想提早搬走,房東說我們房客違約,請問這樣還算違約嗎?
房東當時簽約使用的是電子檔,然而簽約內容寫著需要雙方簽章或蓋手章,雙方也必須保留一份正本,但雙方都沒履行我們只有簽名全程都是使用電子檔,完全沒有碰到紙筆,房客也沒拿到正本簽約,請問這份簽約還算成立嗎?如今房客想提早搬走,房東說我們房客違約,請問這樣還算違約嗎?
基本上只要客觀證據顯示雙方意思表示合致,白話的說就是兩方對於租房子、租金、租期等等契約必要之點都有同意的話,就可以認定雙方有成立契約。詳細情形建議您檢附相關電子檔及對話紀錄向律師尋求幫助,以利律師分析對您最有利的主張方向。
您好,雙方既然有成立租約的合意,縱使簽約過程有瑕疵,也可能因已實際入住並繳納租金而導致瑕疵獲得補正,故無法再主張租約不成立。
您好 沒有紙本租約不影響雙方的租賃關係,契約仍然成立。房客提早搬走確實可能構成違約而需賠償給房東,建議將合約書內容及對話紀錄等資料提供與律師諮詢,以釐清相關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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