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解約是可以退還2個月押金的嗎?
其他 其他 2028 次瀏覽事實經過: 簽約2年住了1年3個月,想解約提前1個月跟房東講但他態度強硬 說要照他的方式走 ,事後傳了以下訊息給他 "房東那我過幾天還是會跑一趟台北地政或是消費者服務中心,去詢問。我也滿認同白紙黑字較有效力跟保障的。 要終止是因為這住處有很多因素讓我不是很舒服,而房東的做法也是。這是基於消費者的權益,而不是我隨意要終止契約的!剛剛跟你聊了也不算達到共識。 此舉沒有冒犯的意思,我相信彼此都有苦衷。如果後續有什麼問題還是會先告知你的。謝謝🙏" 但他看過後就不回應我 問題:想問我要如何可以順利的搬走 需要走到法律途徑嗎? 房東的方面 感覺不想退我們押金 但我們已經有提前跟一個月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