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簽署的網路合約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債務糾紛 其他 947 次瀏覽在社群網站上透過一個女性成員的帳號,得知有一個海外公司拍攝影片高報酬的賺錢機會,當下因為家計非常吃緊,於是很快的在對方傳過來的檔案裡使用word簽下此合約,無紙本正式合約 合約內容有註記海外公司名稱,公司負責人,電話等資料,其餘的聯絡人相關訊息都沒有任何透露與簽署 事後由於對合約內容與公司有所質疑,開始對此介紹聯繫人詢問該公司的訊息,與該聯絡人的訊息,而聯絡人都避重就輕告知這些問題他無權回覆,因此我感到擔心,害怕受騙,於是不理會此聯絡人。 過了幾個月,此聯絡人以違約為由,委託討債公司追討此合約的違約金 想詢問的問題有 1.此份合約算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合法合約嗎?我需要負責嗎? 2.討債公司透過發送恐嚇訊息與恐嚇宣傳單方式討債,請問這符合刑事案件的恐嚇罪嗎? 3.我要以什麼方式能夠使得社群網站上的聯絡人出面處理此案件,因目前他一直躲在幕後 謝謝律師協助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