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碰撞的車禍對方有責任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684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4/6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對方已經移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有保險,不確定對方有沒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騎機車行經路口時,對方駕駛貨車迴轉(初判表上寫對方涉嫌迴車前,未注意來往車輛仍擅自迴車,我方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我因為對方突然迴轉急煞,雨天路滑打滑摔車,沒有碰撞到對方。
車禍到現在對方完全不聞不問,本來車禍當天聯繫對方想和解,對方直接說他保險公司說他沒責任,他有留下來做筆錄算是仁至義盡了
六、問題:這樣對方有肇事責任嗎? 對方擅自迴車有違反哪項交通法規嗎?
32fcc8cf用戶 發表於 2020/05/30 21:47

2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30 22:54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檢察官如認定對方應負肇事責任自然就會起訴,起訴後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廖慈怡律師
    廖慈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5 17:20
    回覆諮詢(24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2)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應有未依規定迴轉之過失,
    惟要證明對方有過失,尚須有其他客觀證據。
    
    故建議您可提起刑事告訴(事故六個月內),於該程序可將本件事故責任送鑑定,
    或您可自行申請鑑定,以利釐清本件責任歸屬,
    
    待鑑定結果出來,可以該鑑定結果主張對方有過失,進而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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