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貸款經轉貸之時效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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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04年4月向MAZDA購買新車,業務人員介紹貸款裕融,滿一年轉貸台新銀行,於107年8月債權讓與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因發生總貸金額遭到竄改,公司不處理,本人也拒絕繳納,於107年11月提出支付命令,
請問買賣價金之時效抗辯如何計算?
9fe8593a用戶 發表於 2019/08/05 10:18

1 位律師回答

  • 侯美滿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05 18:53
    回覆諮詢(51)、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15)

    所詢買賣價金應已以貸款之方式付清,現在您負擔的應該是分期償還之借款債務。(購買車輛及貸款公司應不同家)
    亦請釐清是否有動產擔保交易或附條件買賣
    對方已提出支付命令,如本件您已提出異議而進入訴訟程序,建議主張借款金額遭竄改。
    因所述內容不明確,建議將相關文件提供律師,協助您作正確評估及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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