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往生爸爸外面小孩的媽媽要求親子鑑定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2572 次瀏覽已往生爸爸外面小孩的媽媽要求親子鑑定。 今天收到地方法院函 已往生爸爸在外結束的婚姻 因有一個兒子 兒子的母親告已往生爸爸 和三個小孩法定繼承人 要求做親子鑑定 看樣子是想分財產 請問該如何處理守住財產呢?
已往生爸爸外面小孩的媽媽要求親子鑑定。 今天收到地方法院函 已往生爸爸在外結束的婚姻 因有一個兒子 兒子的母親告已往生爸爸 和三個小孩法定繼承人 要求做親子鑑定 看樣子是想分財產 請問該如何處理守住財產呢?
您好: 雖拒絕配合親子鑑定法院有權做不利於拒絕方之認定,但在做親子鑑定之前對方仍需先行負擔初步的舉證責任去釋明為何該名子女可能是由您父親所生,故或可有從舉證責任予以答辯的空間,建議提供相關訴訟資料予律師研析。
您好: 關於親子鑑定,依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法院可命當事人配合提出檢體以供勘驗,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提出時,雖然現行實務上,法院不會強制執行。但法院仍會再審酌其他證據,並視拒絕配合鑑有無正當理由後,形成心證判斷雙方親子關係是否成立與存在。 因此,在防禦上,除需有正當理由說明拒絕配合之原因外,如同前述先進律師所述,也需於對方聲請鑑定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資料中,尋找足以駁斥對方主張的依憑。 以上供參考。
您好,如果鑑定後確認有親子關係,外面小孩就會有合法的繼承權,有權與其他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這種既成事實是無法事後彌補的。目前只能期待親子關係無法獲得確認,才能避免外面小孩分得遺產。
您好,被繼承人全部的財產及債務構成一個整體的遺產,不能只想繼承財產而不負擔債務;拋棄繼承就不用負責償還繼承債務沒錯,但同時也就無權再分配繼承的財產了。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