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暑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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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之前因沒收到傳票而錯過開庭日期,原本約好後天過去進行偵訊,可是因為最近拉肚子有感冒想請假看能否再改庭期

問題:
1.檢察官會同意嗎?
2.該如何請假?
3.需要檢附什麼證明嗎?
4f1927ff用戶 發表於 2020/06/03 21:36

3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03 23:26
    回覆諮詢(412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2)

    您好:
    
    臨時請假最好先與書記官聯繫,並具狀表明請假事由及附上相關證明,以免檢察官認為您是無故未到予以拘提。又是否一定能請假,仍需視檢察官的決定。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3 23:28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您好:
    您可以撰擬請假狀,敘明您的身體狀況,先傳真給書記官再遞到地檢署,檢察官會再依職權判斷是否准許。您可以將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提供給檢察官。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6/09 22:33
    回覆諮詢(19745)、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1)

    您可委請律師為您撰寫請假狀,或進一步與律師諮詢討論如何處理,較能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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