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需至何處做筆錄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525 次瀏覽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台東地區臉書社團看到 謝金齡先生發文 ,內容是這樣
「看到這振興券政策很心酸,花自己的1000元去領自己繳稅的3000元,然後再繳稅去還自己先前花掉的3000元,果然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
然後下面有一個k開頭網友罵他
如下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不作為不刺激消費你又該該叫
政府做事情哪一件不是用人民的納稅錢
重點是要做的對做的有用....

你屬鯛的?
還是你的工作是製杖?」

我的回應如下
「希望之前別的總統發的振興券被人家罵,你也有這樣義憤填膺的護航,不然就只是個可悲嘴臭的雙標仔」

這樣,謝金齡去找警察告我公然侮辱,第一,我根本不是罵他,我是針對k姓網友,因為他罵別人諧音製杖 ,結果他告我,他這樣是不是屬於誣告?
第二,該案由台東中興派出所 員警承辦,他要求我到現場做筆錄,我表面可以配合做筆錄,但是我沒有辦法到台東,他說不行,如果不到台東他就要拘提到案;請問真的沒辦法分案到台中來做受理嗎。
這件事非常困擾我,一個因為有人被罵所以想出來幫忙發聲,卻遇到這個下場。再請律師大人幫忙解惑
92b70a52用戶 發表於 2020/06/03 22:26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6/04 00:33
    回覆諮詢(6988)、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目前你可就以原就被原則以及移轉管轄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等規定,具狀聲請移轉管轄,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92b70a52用戶
    發表於 2020/06/04 00:29
    您好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6/04 08:56
    回覆諮詢(19959)、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6)

    他告您這點很難成立誣告罪。
    您可以向台東警方表示希望在台中做筆錄,但是否准許台東警方有決定權,建議委請律師撰寫訴狀跟台東檢警說明情形,並由律師陪同製作筆錄,以保障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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