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後又收到傳票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388 次瀏覽
我是被告,我在前兩個月已經收到不起訴處分書,過了兩個月又收到傳票,股別及案字號都不一樣,如果告訴人再議成功的話,傳票上會寫偵續字嗎, 還是只是去釐清案件之類的。
0a552abf用戶 發表於 2020/06/07 18:27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7 19:12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有可能是再議後發回續行偵查,或者有新的案件進行偵查。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6/07 19:1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依您所述,偵續字號確實是告訴人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告訴人再議有理由後,發回地檢署請檢察官續行偵查之意,您可以提供傳票予本人審閱確認,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7 22:53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
    需要看傳票上記載案由,以及是偵續、他、偵等各字號,綜合判斷是否是先前您已被不起訴處分確定之案件,被告訴人再議成功後發回續偵。
    倘若您有任何偵查中之答辯疑問及律師辯護需求,可隨時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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